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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公积金补充养老金有前提

发布日期:2016-08-22 浏览量:0

 

近日,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显示,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两项养老保险累计结余近4万亿元,但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已下降至“不到三个人养一个人”。据悉,人社部的最新思路是,用住房公积金来补充养老保险。

这是一个大胆的思路,之前未曾公开提出过。这又是一个听上去似乎不错的想法,一方面是社会老龄化问题不断加剧,养老保险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亟须增加养老保险收入;另一方面,大量住房公积金“沉睡”,存在被挪用的现象,且受益群体比例较低,用住房公积金去补充养老保险,或许可以实现多赢。

据《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十二五”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56970.51亿元,年均增长15.74%,期末缴存余额比“十一五”期末增长129.63%。尽管各地不断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以便让公积金更多惠及缴费人,但从缴存余额来看,仍存在闲置浪费问题。

如果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不仅盘活了一笔巨额存量资金,而且也让这笔资金用于民生领域;不但有利于缓解国家养老压力、缓解财政补贴负担,应该也能让公积金缴费人领取更多养老金。过去,住房公积金运转被认为“嫌贫爱富”,假如今后转化为养老保险,能让公积金使用更公平。

众所周知,近年来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不断向民生领域倾斜,比如纳入低保、特困范围的家庭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者重大手术住院治疗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从这种趋势来看,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也不算很意外,或许可以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不过,可行不可行不能是有关部门说了算,还要征求住房公积金缴费人的意见。因为公积金是缴费人委托管理的资金,并不是有关部门的“小金库”。过去,有关部门私自动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就曾遭遇舆论质疑。如果今后去补充养老保险,资金动用量更大,必须征得缴费人同意。

大部分缴费人或许会同意用住房公积金去补充养老保险,原因是,目前无法自由使用,公积金主要帮了有钱人的忙。有数据为证,2013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中,9%的贷款人使用了约80%的公积金余额,而有80%的缴存人仍未使用住房公积金。一旦用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相信可以增加缴费人养老金收入。

但多数人或许同意,不等于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会同意。一者,住房公积金一旦补充养老保险,或许会影响到相关部门利益;二者,住房公积金已经成为调控楼市的一种重要工具,补充养老保险后可能会影响到楼市调控;三者,会打乱有关部门的计划。比如住建部有关官员对成立“国家住房银行”比较热衷。

笔者以为,住房公积金能不能补充养老保险,关键在于这一公积金如何定位,如何改革。事实上,几年前住房公积金就已经名不副实了,比如一些地方可以用于教育、医疗等支出。既然事实如此,笔者曾建议,住房公积金不妨更名为“生活公积金”,这样一来,公积金用于其他支出才名正言顺。

当然,多数缴费人即使同意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也会提出前提条件,比如,只有在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到位、养老保险覆盖率目标能确保完成、财政补贴到位后,才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去补充养老保险,否则,一旦依赖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改革会缺乏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