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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约谈互联网平台 下月1日起平台不得随意挂房源!

发布日期:2018-08-23 浏览量:0

当下的互联网时代,很多年轻人买房或者租房都第一时间会去网上搜一搜、看一看,互联网平台已经成为了当下房源信息发布的重要工具。

但与此同时,很多人也会发现,不少互联网平台上,会夹杂着不少虚假或过时的房源信息,有的甚至成为了黑中介或二房东发布房源信息的重要渠道,甚至在一些互联网平台上,还有上下铺床位出租这种明显的群租房源信息。

今天(8月9日)上午,市住建委联合市工商局、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和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集中约谈了链家、我爱我家、麦田在线、中原地产、21世纪不动产、网 易、新 浪、58同城、赶集网、安居客、百姓网、房 天下等房源信息发布主要网站,要求各平台规范房源信息发布,并提出了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具体要求。今后,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人员须亮明身份,才可发布房源信息将成为规则。

从下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均要按照要求发布规范的房源信息。如果随意发布不合规的房源信息,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其实,在今年6月,住建部等七部委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今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这次北京市也以清理虚假房源信息为目的、规范信息发布主体为手段,率先提出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要求。
今天上午的约谈中,市住建委等四部门也宣布了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具体要求。

首先,互联网平台要设立房源信息发布者的准入机制。

不得为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住房租赁经营企业、以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自然人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

也就是说,互联网平台不能为那些黑中介、二房东、以及所谓的独立经纪人提供房源信息发布的服务。

其次,互联网平台应当加强房源信息审核。不得发布虚假、过时的房源信息。(目前很多平台上还可以查到几年前甚至更久之前发布的房源信息)

不得发布没有拿到预售证或者现房销售备案的新房房源信息。

不得发布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房屋的房源信息。比如大棚房、小产权房、违法建设房屋等等。

最后一点,也是这次最新的一点变化就是,互联网平台应当加强房源信息发布机构的信息公示。

这次四部门要求各互联网平台,自即日起,对于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房源信息的,无论是从事住房租赁业务还是二手房交易业务,均须按要求在网页显著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和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对于住房租赁经营企业发布房源信息的,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含有“住房租赁”。

这就是经纪从业人员的信息卡,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就可以登录市住建委的管理平台,查询到该中介人员的各项信息。

也就是说,大家今后在互联网平台浏览房源信息时,如果发现网页没有公示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及经纪人员信息卡,或手机扫描信息卡上二维码后显示的经纪机构名称与营业执照不符,发布该房源信息的就很可能是“黑中介”。

四部门要求,从即日起,各互联网平台要立即开展自查,下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房源信息,9月1日前完成整改。9月1日起,对于发布不合规房源信息的平台,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